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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和10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为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3类问题
来源:欧宝娱乐app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5-11-29 14:48:58
为保障市场在售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今年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将食用农产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9月和10月,该局共开展6期涉及食用农产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9月和10月的历次抽检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如戊唑醇、氯霉素、多菌灵、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金属污染问题,如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数据显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省江门市、广州市、韶关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具体来看,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日发布的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5类623批次食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博罗县星果水果店销售的橄榄,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大台农香芒,戊唑醇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和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西红柿(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博罗县星果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月11日发布的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8类845批次食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普宁市流沙泽兴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橄榄,多菌灵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普宁市流沙光旭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禅城区乐旺特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郁南县好邻居超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月16日发布的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6类1028批次食品,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中山市开心容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东纯加旺水果店销售的橄榄,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昌市利娇蔬菜档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盛客超市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月9日发布的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6类814批次食品,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广东佳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闻县龙雄食品门市部(个人独资)销售的甜豆(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罗庆忠家禽档销售的老鸡和鸡脚,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浮市云安区美福百货商行销售的本地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月10日发布的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6类1179批次食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南澳县后宅镇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惠城区悦利鲜果行销售的白糖罂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罗庆忠家禽档销售的文昌鸡和乌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罗定市鹏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月11日发布的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9类941批次食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汕头市澄海区每家福食品商行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韶关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罗定市鹏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文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虎门钟炳权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戊唑醇是一种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对芒果炭疽病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戊唑醇在橄榄、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5mg/kg。橄榄、芒果中戊唑醇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桑葚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桑葚作为时令鲜果,对保鲜程度要求比较高,在销往非产地区域时果农或经销商违规使用脱氢乙酸作为保鲜剂。
糖精钠是广泛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钠。桑葚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